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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
“人体吞毒、胶囊藏毒”均是较为常见的贩毒方式,最近又出现了一种用衣物“浸毒”运送毒品的方式:毒贩子将海洛因溶水里,用衣服将其吸收,然后晒干,海洛因随即附着在衣服上,运到目的地后,毒贩再把粘附在衣服上的海洛因用水泡出来。昨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宗此类案件,5名毒贩被判有期徒刑3年到10年不等。
警方还在现场缴获了一个塑料袋,内装有2条牛仔裤和1条女式内裤。看到警察翻出这些衣物,几名被抓男女显得有些惊慌,警察马上将这几件衣服送去检验,果然从中查出含有海洛因成分的毒品,净重为63.5克。
经查,谭廷剑、尹海清(女)、罗世梅(女)受同案人“黑哥”的指挥和委派,从云南省携带溶有毒品海洛因的牛仔裤2条和内裤1条到达广州市。9月22日,谭廷剑通过“黑哥”与“买家”郑小军取得联系,相约到滨江西路某海员俱乐部8003房进行交易。晚上9时许,当郑小军、关世陵在8003房接受上述毒品,并付给谭廷剑、尹海清、罗世梅3人5000元时,还没来得及离开即被人赃俱获。
两名女毒贩当庭洒泪
法院审理后认为:谭廷剑、尹海清、罗世梅3人明知“黑哥”叫其携带毒品到广州是用于贩卖仍积极参与,其行为妨害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郑小军、关世陵两人非法持有毒品,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两名女犯尹海清、罗世梅在听到法庭判决后,当即流下悔恨的泪水。
开庭辞典 衣物“浸毒”
所谓衣物“浸毒”,是指将海洛因等毒品溶于水,将衣服泡在其中,等海洛因吸附在衣服上之后,取出晾干,或穿在身上,或邮寄托运进行长途贩运,到达目的地之后再将衣服泡回水里,溶出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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