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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裁决:移民部不能随便剥夺公民身份

2017-05-11 来源:51网综合作者:吴楚河

加拿大联邦法院(The Federal Court)大法官Jocelyne Gagné今天作出裁决,删除了公民法(Citizenship Act)中几个与政府褫夺公民身份有关的章节,

这位女法官认为,虽然这些章节并没有违反“权利和自由宪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但确实违反了加拿大的“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

她在裁决中写道,褫夺公民身份对当事人而言是个非常重要的决定,因为一旦公民身份被取消,10年之内无法重新申请,当事人就可能落到无国籍的悲惨境况。

她还写道,鉴于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重要性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要求对当事人个案的所有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查。而在各种情况下,人道主义和同情是必须考虑的因素。

法官Jocelyne Gagné的裁决意味着,从今往后,联邦公民和移民部长将不再有权力自行决定是否撤销某人的公民身份,即使移民部长或移民部认为当事人是通过说谎或隐瞒信息而获得公民身份。

她的裁决也推翻了公民法中,允许政府在没有听证的情况下撤销某人公民身份的法律。

这名女法官在裁决中特别提到Thomas Gucake的个案,认为如果基于人道主义和同情的考虑,这名当事人不应该被剥夺公民权。

2005年,当Thomas Gucake18岁时随父母从斐济(Fiji)移民加拿大。他两年之后参军,在军队服役7年,曾经三赴阿富汗战场,直到2014年光荣退伍。但是在次年,他接到政府通知,称他的公民身份将被剥夺,原因是他的父亲在移民之前,在澳大利亚曾有不算严重的犯案记录,但其父在移民加拿大时隐瞒了这一信息。

联邦法院的这名法官认为,政府部门的这一做法对Thomas Gucake是非常不公平的,移民官员完全没有对他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更缺乏人道主义和同情的基本原则。
杜鲁多修订哈珀备受争议的C-24法案

哈珀当政时国会通过了国籍法即C-24法案,官方名称是“加强加拿大公民法”

(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该法案主要针对双重国籍者,如果他们涉嫌从事恐怖主义、叛国、间谍活动,或者在申请国籍时有虚假不当陈述

(misrepresentation),那么政府将剥夺他们的加拿大国籍。但该法实施以来,一直备受争议。

杜鲁多在2015年竞选时就表示,加拿大人的公民身份是神圣的,自由党上台执政后会取消保守党政府推出的C-24法案中俗称“二等公民”的条款:即被判犯有恐怖袭击罪、间谍罪、叛国罪、反国家罪,但拥有双重国籍犯罪分子的加拿大国籍将被剥夺。

小杜的这一承诺得到了很多加拿大选民的支持。尤其移民界,当时也对自由党表示支持,因为他们担心,在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人,可能会因为这部法案降格成不安全的二等公民地位。
联邦自由党新的公民法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实施,废除了原先C-24法案中的“二等公民”条款;缩短永久居留身份申请入籍加拿大公民的等候时间一年,由原先的居住4年减到居住3年;缩小入籍申请必须经过语言考试的年限,从现有的14至64岁,恢复到以前的18至54岁。报税记录方面,原法案规定需要过去6年内4年的报税记录,新法案只要提供过去5年内3年的报税记录即可。

不过,自由党只是取消了C-24法案中的部分内容,这些章节适用于被裁定恐怖主义相关罪名的人,确保他们能保留加拿大公民身份。但杜鲁多政府没有触动该法律的其它部份,比如要是有人不实申报护照信息,则公民身分仍可被剥夺。

但联邦法院法官Jocelyne Gagné今天的裁决,就使得移民部很难做出剥夺某人公民身份的决定。

CBC新闻网试图联系加拿大移民部长 Ahmed Hussen,但部长办公室表示, Ahmed Hussen出国访问。移民部长的发言人对CBC表示,政府将对联邦法院的裁决进行审议,估计要到审议完成之后,移民部才能考虑下一步的政策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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