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5日 编译作者:思忆
加拿大一名男子向性伴侣承诺使用避孕套,但在性行为时却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这算不算性侵?近日,安省法庭对这一问题作出裁决。
据加通社报道,涉事的男子名叫Anibal Rivera,来自魁省Valleyfield。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Nathalie Champagne裁定,他的行为构成欺诈和导致严重身体伤害的重大风险,因而裁定为性侵。
法官说,违反同伴的意愿不戴避孕套,是侵占他人的性自主权以及如何进行性行为的权利。
报道称,Rivera与女伴于2017年10月在约会网站“Plenty of Fish”相识。不久,两人说好在安省Cornwall镇女伴的家中来一场激情相约。
法庭记录显示,见面之前,女伴发短信给Rivera,说明必须使用避孕套,不然就不约。Rivera同意了这些条件。
女伴在法庭上作证说,在约炮时,她又重审了自己的原则,但是Rivera最后违背了她的意愿,没有使用避孕套,还坚称自己“干净”。
两人原本的计划Rivera在女伴家留宿,但是他与女伴交谈几分钟后就离开了。
女伴第二天就到医院做了性病感染和孕检等多项检查,随后报警。
Rivera在接受警方第一次问话前写了一份书面声明,称是女方提出没有保护措施的性行为。但在警方审问时又承认在声明中撒了慌。
法官称,这件案子中,男女各持一词,但是男方接受警方盘问和得到指控细节之前就写好了声明,意味着他事先知道会因为没有戴套的性行为受到诉讼,因而认为男方的证词可信度有问题。而女方的证词与女方在性行为前发短信和性行为后到医院检查的行为一致。
法官表示,性行为是否使用避孕套是“质的不同”,Rivera让女伴相信他会用套,但最后没有使用,导致女伴原先的同意无效,其行为构成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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