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0日 综合作者:谈海
根据菲莎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的一项最新研究,基于加拿大联邦政府修改的贫困定义,一些年收入超过60,000加元、居室少于3个的加拿大家庭现在都被认为是贫困家庭。
据theprovince报道,杜鲁多政府在2018年制定第一个官方贫困线标准时,使用了一个现有的但存在根本缺陷的低收入指标,即Market Basket Measure (MBM) 进行计算。
MBM计算出一个人或家庭为获得适度或基本生活水平所需的一揽子商品和服务所需的最低收入。由此计算出两个大人加两个孩子,如果家庭年收入60,000加元就属于低收入家庭。
菲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Christopher Sarlo表示:加拿大真正的贫穷是饥饿、痛苦和严重的住房不足。但是联邦政府任意改变了一个四口之家的基本住房需求的定义,从原来的两居室和三居室的组合更改为全加拿大所有城市都需要三居室,仅此一项住房成本部分就把贫困线标准提高了35%。同样,首次将手机作为基本必需品增加到MBM类别使贫困线标准又增加了12%。
按照联邦政府MBM的贫困定义,加拿大划出一条高于基本需求水平的贫困线,以致一些年收入超过60,000加元的家庭也被视为贫困家庭。将收入接近中产阶级的个人和家庭融入贫困线,这无助于消除加拿大的严重贫困,无助于解决加拿大饥饿、痛苦和严重的住房不足等真正的贫穷问题。
杜鲁多表示,自由党政府自2015年上台以来,已有100万加拿大人摆脱贫困,其中包括33.4万名儿童和7.3万名老年人。自由党还援引加拿大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生活在官方贫困线以下的加拿大人的数量已从2015年的12%下降到2018年的8.7%,这也是历史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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