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4日 来源:中新网
近日,“姚明”正在被人申请注册为卫生巾商标,今天,如果该商标通过初步审查,将正式进入公告期。三个月之内,姚明可以对此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有充分的理由,此次恶意抢注事件将被制止。
其实,在中国体育界,姚明并不是唯一一个恶意抢注的受害者。在国家商标局的网站上,刘翔、丁俊晖等众多体育明星的名字也赫然在列。
姚明商标近两年一直被抢注
在得知此消息之后,姚明显得非常平静:“这是一个法律问题,我在国内有专门的律师维护我的权益,这些事情由他们处理。”
在中国商标网上,进入商标查询功能,一注册号为3949462的申请,将“姚明”注册为第5类商标,该申请将于11月14日进入公告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发给商标注册证。如果申请成功,那么该申请人将获得在卫生巾、月经垫等女性用品上专有使用姚明商标的权利。
姚明中方经纪人陆浩对记者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我们只要在商标公示期间,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这些抢注事件都不会成功。”
2002年姚明赴美时,姚之队就已经着手注册“姚明”商标,当时注册了45类商品中的20多类。此后,姚之队聘请一家专门的商标事务所进行注册事件的监控,每个月都会有这样的抢注行为发生。
中国商标网的信息显示,姚明不是唯一的受害人,有的企业已经将“丁俊晖”的名字注册成了书包、运动手套等多种商标,抢注刘翔名字的注册商标也多达41个。
国内知名的商标法律师、现供职中国贸促会专商所的胡刚说:“中国体育明星要加强商业保护意识。其实,他们完全可以避免这些被抢注的麻烦。我们现在有45类的商标注册,每一类的商标申请费用是1000元,保护期为10年,也就是说,全部注册下来共需要4.5万元。如果有条件全部注册的话,完全不会这么被动。”
“我建议国内知名运动员可以在商标局全部注册,就不会再有这样的麻烦了。”陆浩说。
社会道德舆论导向很重要
“以前,有些媒体总在炒作那些抢注商标的人如何精明,报道他们如何利用这种手段赚钱。从长远来看,这种做法是严重错误的。比如,有人提前抢注了‘伟哥’商标,有些媒体的报道缺乏正确的引导,没有及时抨击。后来有的人更大胆,甚至把‘杨利伟’也抢注成商标,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现在这种风气依然没有受到谴责。
在我们国家,这种行为对应的法律只有《商标法》。自然人都可以提出申请,‘受害者’只能在公告期提出异议。虽然这些抢注者很少能成功,但是对我们的商业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胡刚说。
“在国外,很少有人抢注商标,这与他们的法律和舆论监督机制是分不开的。在我们国家也应该这么做,只有加大惩罚力度,提高恶意抢注者的成本,才能最终消除这种现象。媒体也应该对这种现象进行谴责。”胡刚说,“知名运动员也要通过这件事情吸取教训,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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