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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加拿大的四个第一次

2006年11月15日   文:绿叶

  在 加拿大的这五年,回想起来,真不敢相信已经五年了。

  初见面的加拿大人爱问我:喜欢这里吗?让我怎么说呢?如果不喜欢,为什么我还留在这里?我的确是喜欢她的人烟稀少,物价相对便宜,也只有在这里,像我这样的工薪阶层可以住在独立的洋房里。可是我又不完全喜欢这里,即使是在入籍之后,我依旧无法摆脱那种人在他乡的感觉。夜阑人静,下了夜班回家,驱车回家的路上伴着我喜爱的乐曲,夏日的夜晚,空气中飘着熏衣草淡淡的幽香,往往自己都不觉得,泪就已滑落下来了。我多么希望此乡是故乡,而我也再不用为了自己是个异乡人而感伤了。

  在加拿大,我才如此深切地体会到我是个中国人,任何一件小事都会上升到国格、种族歧视上去。你可以批评我,却不能说中国人如何如何,即使说我们的好话,我也会在心里说:怎么可以以偏概全呢?任何的不公平,也许在中国也遇到过类似的,可在这里却在内心里愤怒地抗议:就因为我们新移民英语不好,你才敢如此欺负我们!

  以前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感觉大多数是为父母和家人。我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说着不喜欢说的话,是别人眼里孝顺的好孩子,是领导眼里听话的好员工。可是我迷失了自己,灵魂被囚禁在牢笼里,我处处把别人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前面,也许天生不是一个伟大的人,我为了自己的无私而痛苦。可是我来到了加拿大,看到了加拿大人是怎样自由、自私、自我而肆意地活着,我从开始的反感到后来的接受然后模仿,最后成了他们中的一员。

  有时候我也会奇怪,这一切的改变是何时开始的呢?抑或是随风潜入夜?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在老人院工作后,我开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有了感恩的心了。我的很多第一次就是发生在这里。

  第一次与死亡接触

  那天我们都知道多芬的日子到了,她走前的一个小时,我每隔十分钟查一次房,看着她的脸色一点点暗淡下去,直到蜡黄。她也许知道自己将不久人世了,不停地哀求着:别走,再陪陪我,她声音里含有太多对人生的不舍和留恋。

  过世不到一个小时,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就来了,一套黑色的西装加一条黑色的领带,一辆担架车,多芬躺在那个黑色的布袋里,拉链拉上,她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生和死只有一箭之隔,而她曾经是一个多么有才华的画家。无论我们有多么辉煌的一生,都无法避免这样一天的来临吧。

  奇怪的是我竟一点都不觉得害怕,那袋子使她的身体显得特别小,我轻轻地隔着袋子,抚摸着她的身体:永别了,多芬!

  也就在那天吧,我才实实在在地意识到,死是多么快又多么容易,总以为老去是很遥远的事情,可是结婚后时间一晃就是一年,原来我已经老了,而我还什么都没有来得及做呢。

  来加拿大五年,为了生存我忙忙忙,都没有时间停下来好好看看风景,更别提游玩了,一方面是没时间,另一方面也舍不得钱,可是有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多芬的死让我突然觉得自己活得多么辛苦,也让我突然想犒劳一下自己。似乎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开始慢慢地懂得该如何爱护自己了。

  第一次和富有的人打交道

  爱玛一看就知道没有吃过什么苦,她从不多话,总是突然地就哀哀地哭起来了,即使在老人院,她也带来了昂贵的首饰,世界顶级的化妆品和美得不真实的华服。她有着英国女王一样的风度也有着女王一样端庄的容貌,一个人住在很大的一间布置华美的房子里。

  她有钱,她的孩子们也有钱,可这一切都买不来快乐。她会捧着你的脸说:多么华美的青春!话没说完,眼里就噙满泪了。她总也忘不了,自己曾经有着怎样的一生,那近乎奢侈的生活,先是男孩子,然后是男人们围着她献殷勤,无数的派对,从来不需要理由。

  总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永远不结束,可是转眼就老了,别说跳华尔兹了,她连路都无法走了,梳妆完毕,看着镜中仍然端庄的自己,却再也不是那热闹生活中的一部分了,那些衣服又有什么用呢?每天换一套给谁看呢?哪怕是再富有的人,对老去也是无能为力的吧。

  如果说以前我还羡慕那些貌美和富有的人,认识爱玛后,我反而庆幸自己的平庸了。因为自己的貌不出众,我不会在老年的时候为自己的衰老而郁郁寡欢。

  我的奶奶年轻的时候号称“东府里的小美人”,结婚后成了人人都知道的美丽的太太,每次参加宴会的时候,她会花上几个钟头的时间梳妆打扮,以不辜负她的盛名。这对于出门只要五分钟的我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我怎么也想象不出来花那么多时间用来做什么。

  她年轻时的确是风光,可是无论怎么精心保养,皱纹还是不留情地爬上了额头,白发一天天增多,晚年是十分凄凉的,她不肯出门见人,说自己像个鬼一样,最后抑郁而死。

  如今我最爱的小姑姑,当年上海交大的校花,也病入膏肓了,她和自己母亲的当年一样,永远忘不了自己年轻时候的好时光,虽然比起同龄人,她还是很出众的,可是再也不像年轻时那样吸引所有人的目光了。

  我是幸运的,因为年轻时不美,所以就少了老年时的惆怅,也因为不富有,就不会伤感地说:就算再有钱,现在也没有一点用处。

  第一次遭遇同性恋

  初次见到杰克,真可以说是惊艳,他长得那么英俊,可是一看就知道有什么地方是不同于常人的,非常的女性化,几乎比我见过的所有女性还要妩媚。他嗔怪地瞥你一眼,娇俏地回头一笑,随意地把手斜插在裤子口袋里,简直性感得让人无法呼吸,他的“男朋友”也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

  杰克丝毫不隐瞒自己的性取向,他什至可以很开心地告诉你昨天他们出去游玩,因为风景幽美,两人激情相吻,倒是让我这听的人面红耳赤,赶紧把话题岔开。也就是从日常的闲聊中,我才知道,对于同性恋来说,他们的性取向是一生的,小时候形成,终其一生不太可能改变。

  我曾很惋惜地说,你这么英俊,人又如此好,真是浪费了,他很惊讶地说:有谁规定一定要男女在一起才是正常的?有爱就去追,过自己觉得对的生活,这难道不是每个人的自由选择吗?

  如果说以前我对同性恋有什么偏见的话,在认识杰克后我完全改变了。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见我刚来加拿大很寂寞,就介绍他的朋友们给我认识。和他们交往的过程中,发现他们是很可爱的人,善解人意,性情柔和,很有绅士风度。当然私底下他们真正的生活我是无从得见的,可至少我再也不会戴有色眼镜去看任何异己的人群了。应该说尊重对方,是唯一和异己相处的良方。

  第一次认识“自由”

  翠西是黑白混儿,她的肤色只比白种人暗淡一点。她的美是毋庸置疑的,可是她的酷却更鲜明,40岁的人,看起来不过30岁左右。夏天的时候,一头极短的头发,挑染成五彩颜色,一件简单的白色紧身小背心,一条米色的短裤,美得让人嫉妒。

  她工作起来让人无可挑剔,闲下来一个人坐在那里看书,从不说人是非。如果有什么让同事不满的,那就是她经常旷工,让我们因为人手紧张而工作得异常辛苦,而她却自顾逍遥去了。她先后结过两次婚,可是都因为无法忍受承担责任而以失败告终。她就像一只自由的鸟,没有钱付帐单,她靠借贷来消费。因为旷工太多无力支付帐单曾被警察追到单位,可这一切都无法阻挡她的飞行。

  我羡慕她的洒脱,可是却无法做到她的潇洒。我有太多的责任要承担,也因此活得很累。她的自由让我可望而不可及,不过我多少还是学会了一点她的人生哲学。我曾劝她,你老这样下去不行,总得为将来打算,她总是笑我的婆婆妈妈:life is too short to be worried about。如果卡里还有10元钱,让我选择是买烟还是买晚餐,我一定会选择买烟,因为少吃一顿饿不死,可是少一次可以得到的享受我会后悔。

  我从来不认为翠西的人生观是正确的,可是我羡慕她那无拘无束的生活,我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好公民,可是快乐呢?像我这样的克己,即使是快乐也要打折吧。我做不了翠西,只有安慰自己说:如果我的身体不能去远方,那么就让我的心灵去流浪。

  来到加拿大,文化的冲击应该是最大的。西方自由、自私、自我的生活方式和我们的儒家思想几乎没有一点相同,我没有那个能力对它们进行深度的比较,可是却亲身体会到了自己活得太累、太认真。

  为了衣锦还乡,让自己和在国内的家人面子有光,我们可以长达十数年不回国,人生有多少个十年经得起等待?日渐衰老的父母又有多少日子在前面?如果有一把尺子来衡量,要到多少才算成功?为了所谓的理想抑或是目标,我们不分昼夜地奔忙,疏忽了身边的人和事。感情和亲情一样,不能够放在冰箱里冻起来,等到需要的时候再拿出来。

  10年前父亲说我在朋友身上花的时间太多,在享乐的事情上浪费的钱太多,可至少那时我是快乐的。结婚这10年为了自己的家,我疏远了朋友,牺牲了自己的享乐,成了好妻子,好女儿,可是却失去了自己。

  在加拿大的日子无疑是艰苦的,可是我慢慢找回了自己,又尝到了久违的快乐,至于今后的日子,我要为自己而活,像加拿大人那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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