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6 来源: TVBS
吴淑珍一出庭,身体就出状况,怎么面对接下来的漫长审理?虽然被告只要有合理事由,请假并没有次数限制,但法官仍希望吴淑珍能亲自出庭,不排除向医院借调简易病床,让她吊点滴补充体力,躺着应讯。
tvbs报道,由于法官所在的位置,就是法庭,若有必要,把庭讯搬到病房或官邸进行,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前后1个多小时,吴淑珍在法庭昏倒,而这一天还只是刚开场而已;接下来冗长的审理,法官可不认为她不用出席;不是不通情理,而是吴淑珍身份是被告,只要有表达能力,就算躺着,都应该履行出庭义务,为自己辩护。
不久前才有老妇人躺在担架上,由救护车接送出庭,类似情形在法庭上屡见不鲜,法官认为,身体状况不应该是理所当然的请假理由,更何况“国务费”案,吴淑珍角色关键,少了她的证词就不完整。
法院无论用买的或借的,都会准备像这样的简易病床,至少可以吊挂点滴,补充体力,也会安排医护人员随时待命;不过还有另一种可能性,法律规定,法官所在地就代表法庭。
如果真的有必要,而且其他被告、辩护律师、检察官都同意,开庭地点也可以是医院,甚至在官邸里;但岛内至今没发生过,要为吴淑珍首开先例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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