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6 来源:新华网
世界最大零售商的沃尔玛,近来在美国本土市场因贪“小便宜”而惹上了“大麻烦”。
何谓“小便宜”?其实很简单:员工午饭休息时,被要求提前几分鐘干活;该下班回家了,也会被要求再坚持一会。对每个员工来说,影响并不是特别大,按照沃尔玛的说法,最多也就是平均亏欠员工20多美元的事。
但以沃尔玛100多万员工来计算,累计起来的“小便宜”可绝不是一个小数目。而看似占了便宜的沃尔玛,却因此陷入法律和舆论泥潭。上月,在重重压力之下,沃尔玛终于“认输”:为“少算了”员工工作时间道歉,并与美国劳工部达成协议,向员工们补发总计3400万美元工资。
沃尔玛面临的麻烦绝不仅于此。“小便宜”也绝非区区3400万美元的补发工资就能打发。就在上月,美国加州的劳工部门又将其告上法庭,认为沃尔玛和联邦劳工部的解决方案不能满足加州5万员工的要求,应对沃尔玛就业记录做更深入调查,为员工提供更多的赔偿。
算起来,沃尔玛因类似原因被告上法庭已有50多起。去年10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一陪审团作出裁决,沃尔玛确实存在“强迫超时劳动”的行为,必须对该州在职和已离职员工赔偿7800万美元。前年,加州一法庭也作出类似判决,沃尔玛须为侵占员工休息时间赔偿1.72亿美元。
沃尔玛觉得很“委屈”,其辩护律师曾在宾州法庭上说,员工“加班”都是很短时间,许多员工是“自愿工作”。但法庭却不这么看,比如宾州评审团就认为,在员工休息时间要求工作,不管多短,就是强迫;“忘记”补偿,就是违反了劳工法。
对于这两个裁决,沃尔玛提起了上诉。在美国打官司旷日持久,最终的判决未必就一定对沃尔玛不利,但千夫所指的舆论氛围却已让沃尔玛吃尽苦头。2004年,沃尔玛为息事宁人,已向科罗拉多州员工赔偿了5000万美元。
正是这一系列的法庭诉讼和民意高压,使得沃尔玛只能改弦更张,主动认错,并和联邦劳工部达成协议,抓紧补发工资。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哈利利舍肯就说,沃尔玛此举是终于认识到:瞒是瞒不过去的,主动认错是避免将“这个问题恶化成一个更糟糕的问题”。但光认错也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贪“小便宜”的一个结果就是要付出高昂的罚金和补偿。即使是世界第一大零售商,在法律面前也难有“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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