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6
2月5日,本网编辑接到一位网友的来电,她谈到了3年多以前,加入了多伦多某公司推行的慈善捐赠退税计划后上当受骗的经历。出于慎重起见,我们要求该网友将事情经过简单写下并附上有关证据。随后,该网友发来了相关传真文件(附后)。在收到该网友的传真件之后,本网编辑又和该网友取得联系,并澄清了一些细节问题。以下内容是根据网友的传真及电话采访整理而成的。
2003年经人介绍,该网友认识了一位来自大陆的经纪,这位经纪代理多伦多某公司推行退税计划,此计划的操作过程是:利用该公司从联邦税局CRA(Canada Revenue Agency)申请到的退税号TS(Tax Shelter Number),纳税人向某慈善机构捐赠(Donation)一定数量的电脑软件,该慈善机构可以出具某一价值的收据,这样捐赠人可凭收据和退税号向联邦政府申请退税优惠。按照这位经纪的说法,纳税人是以出厂价或批发价购买电脑捐给慈善机构,然后慈善机构则按市场价开出收据,利用这个差价以及联邦税局的退税号纳税者可以得到退税的好处。而这一避税方法对于高收入人士尤为合适。
该网友当时轻信了该经纪的解释,同时她也从她的朋友那儿了解到,她的朋友也利用这一办法并通过参与相似的计划(他们是购买图书)在2002年成功地从政府那儿拿到了退税,于是该网友的先生(他的收入较高)就参与了这位经纪介绍的计划,并也确实在2004年拿到政府的退税。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从2006年10月开始,该网友便接连收到联邦税局寄来的信件,要求对他们2003年的退税进行审计。他们马上按照要求寄出了相关文件和证据,但去年圣诞节前税局来信说,他们参加的退税计划不被承认,是非法的(illegal),他们由此计划得到的税务优惠是“0”!
更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税务局不承认他们当时的退税并还要他们为此补交4000多元利息!
对此,该网友提出了两个深感困惑的问题:
1)既然这个退税计划不被承认,是非法的,为什么联邦政府还要发出退税号(这个计划的退税号为TS 068064),以致让人上当受骗?
2)既然这种Donation的退税存在问题,为什么当初又给他们退税?而给退税之后,为何要等上两年半才发现问题,以至于让他们承受这么大的利息损失?
与此同时,奇怪的事情是,该网友的朋友在2002年以同样的方式、参与类似的退税计划,次年得到退税之后虽然也被要求审计,但最后还是得到一定比例的税务优惠。但为什么在事隔一年之后,该网友在2003年参加类似的退税计划,得到退税之后也要求接受审计,但最终却得不到税务优惠?令人弄不明白的是,究竟这样的退税计划是不是非法(illegal)?政府在这方面的政策边界是什么?或者,政府是否后来才改变了政策?既然政策改变了,为什么仍有公司可以拿到这样的退税号来误导大众?搞这种退税的公司和经纪人,是否涉嫌非法经营?
该网友在电话中说,在本地加拿大人中,她也知道有不少人用这一方式来减税,相信华人移民中也有人与他们有相似的经历。而在多伦多,中文报纸上类似退税计划的广告也比比皆是。
该网友希望通过本站发出呼吁,一方面希望有类似遭遇的网友能共同关注此事,是否可以联合起来向有关公司和政府讨个说法,另一方面,也请同胞们在决定参与任何退税计划时,务必三思而行,不要让这种既费钱又烦心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
附件:网友来信及有关证据的复印件:
http://www.51.ca/news/20070205/page1.jpg
http://www.51.ca/news/20070205/page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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