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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俭约、不够奸巧 所以被起诉!

  2007-02-14 来源: 联合报

向来以清廉自许的马英九,却因特别费案被以贪污罪起诉,相当因素是他不够奸巧与俭约生活造成。套句检察官说法,特别费就是“鼓励首长拓展对外关系”,交往单纯、日常开销不多的马英九,显然不适合官场。

  联合报报道,即使以“贪污”罪起诉马英九,但包括陈瑞仁、侯宽仁等曾与马英九共事过的检察官,被问到侦办本案后,对马英九“部长”与马英九“市长”观感有无不同,他们也只能说起诉本案是“对行为、不是对人格作判断”。

  共同侦办过“国务机要费”案与马英九特别费案,检察官坦承特别费直接汇到帐户,确实比较好查。当初马永成每个月初领走“国务机要费”一半数百万现金,但检方未发现流向陈水扁相关帐户,只能认定全数花用在公务上。相较之下,马英九不但将钱直接汇入帐户,也无法像陈水扁提出“机密外交”等让检方难以查证的公务支出说词,只好被认定纳入己有。

  另一方面,马英九从事公务以来,汇入薪资帐户中的钱本来就多数转入太太户头。对他而言,可能觉得天经地义;他没想到的是,这样诚实无隐的作法,如今却绊了他一跤。

  马英九个人银行帐户与一般官员比较,连检察官都不得不说,“马英九的帐户很单纯,支出明细不会很多页”。但是,就因为马英九日常生活、往来单纯,即使他努力从帐户内找出可视为特别费的支出项目,仍然花不完过去八年市长任内的特别费,等于是自陷于贪污罪被告的漩涡中。

  检察官认为,政府编列给首长的“特别费”,就是鼓励首长拿去犒赏员工以助提升机关内人员士气,或用在拓展机关对外关系,进而达到“政通人和”之效。

  以这样的标准检视,马英九因为不像其他政治人物到处跑摊、花钱绑桩;因为平常生活俭约、花费不多;因为他诚实留下帐户记录、不懂得掰出乱七八糟的公务支出理由,因此被检察官认定犯罪。

  如果检察官认定本案的标准成立,马英九也确实不适合继续留在台湾政坛,历史也会记录——这就是检察官以刑事角度查处应是行政规范处理的特别费,进而抛给台湾人民的政治人物价值观。

  另外,联合报今天发表读者文章说,俗语说“做人要奸巧”,“奸”是脸上很和善而心存坏心;“巧”是说话妙而假,这是政治学必修的课程,马英九这门课修得并不好。

  厚黑学强调,在官场上要“厚如城墙,黑如煤炭”,要“厚而无形,黑而无形”,才能“一皮天下无难事”。君不见陈水扁深知其中窍门,光是“国务机要费”案就把司法玩弄于股掌之中,充分表示出“奸巧”的性格和厚黑的本领。

  马英九诚实提出首长特别费的用法,不知拖延硬拗、说谎强辩,本以为会安全过关的,奈何碰到有心的检察官,被认定是贪污,一生清白沾上了污点,即便洗刷干净也旷日废时,可见其个性并不适合浸泡在政治的大染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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