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27lai 来源:明报
安省政府及大多伦多地区的警车、消防车及救伤车部门昨天推出《让路……保护大众》(Move Over……Protect Us All)教育宣传录影带,呼吁省民若驾车时见到上述汽车开_急紧急闪灯及警号时,应立即驶进右线及停下让路。否则,有机会被罚2000元及扣3分。
安省省警专员范天奴表示,司机不愿让路给警车、消防车及救伤车,不但会阻慢救人的时间,更会造成警员被车撞死的情况。例如过往曾有6名省警因而丧生,其中4人是将警车停泊于高速公路的路肩查案时,被驶过的汽车撞死。6名省警被车撞死
他指出,若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见到有开_闪灯的警车停泊在路肩时,在路肩旁线行驶的汽车应尽量转到左或右边的行车线,避免擦过警车。
安省女省警依芙(Magaret Eve)就于2000年6月,在安省Chatham镇附近401号公路查案时被撞死。当时她与其他两名省警共3辆警车都停泊在路肩,调查1辆可疑汽车,但不久即被1辆在慢线行驶的巨型货柜车撞正,依芙因而重伤不治。
多伦多警察总长布莱尔指出,大多伦多地区的警车、救伤车及消防车,每天总共接到约3000个求救或报警电话,很多时分秒必争。
安省交通厅长坎斯菲尔德(Donna Cansfield)说,根据省府推行的《让路法例》,不肯让路给紧急服务汽车的司机,初犯有机会被罚2000元及扣3分;再犯时会被罚4000元及吊销牌照两年,或入狱6个月。
多伦多紧急医疗服务部门主管法拉(Bruce Farr)称,上述法例不但适用于司机,也包括踏单车者及行人。
《让路法例》规定,司机驾车时若见到车后有紧急服务汽车响_警钟及闪灯的话,应减慢速度,然后尽量打灯转进右边慢线及停下,让对方沿快线驶前。
若在高速公路上的话,不应转进路肩停下,由于当紧急服务汽车于极度塞车情况下,无法前进之际,他们会在路肩上行驶。
若在只准单方向行车的路上,可转进左或右线停下。
若在十字路口时,应立即停下,不要左或右转。但若见到紧急服务汽车被塞在后面的话,应继续前进驶过道路交界,然后靠右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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