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28 来源: 中新网
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发言人弗格森今天在接受记者查询时证实,二十二日被裁定有条件获释的高山 ,因担保金问题至今仍未被释放。
此间《明报》今天报道说,加国边境服务局官员认为,高山提出的“担保金”来自在中国的犯罪活动,所以不予接受。
对此,弗格森说,边境服务局对所提出的担保金,不管是现金担保,或是非现金的财务担保,例如房地产证明文件等,均有一定要求,并非对所有提出的担保均照单全收。
根据加拿大移民及难民法施行细则有关担保金来源是否合法的规定指出,“如果官员有理由怀疑,某人所提供的担保金来源并非合法取得,官员不应接受那人所提出的担保。”
被指从中国诈骗巨额公款后隐藏加拿大长达二年之久的高山,本月十六日被加当局以在申请移民加拿大时提供虚假个人资料为由拘留。二十二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裁判官泰斯莱决定有条件释放高山,条件包括以高山在北温哥华市现居住房产抵押三十万加元作为经济担保。
被指控携巨款从中国外逃到加拿大的高山当地时间二十二日上午在温哥华接受拘留聆讯
媒体援引移民律师王仁铎的分析认为,像高山担保金被边境服务局官员怀疑金钱来源非法而拒绝保释的情况,在移民法相关案件中几乎没听过,一般只有在刑事犯提出保释时,被怀疑保释金可能来自贩毒等非法所得,才会被拒绝保释。
王仁铎说,现在高山面临的情况,是移民及难民局裁判官同意放他,但边境服务局官员根据移民法有关保释金的规定而拒绝放人。如果不采取任何法律上的处理,高山有可能继续被拘留,不会被释放。
按加移民暨难民局排期,三月六日,高山一家将在温哥华接受另一次聆讯,以决定其移民加国取得永久居民资格是否合法。舆论认为,这将是高山最终会否被遣返回中国受审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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