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05日 来源:中国法院网
曾任北京市拍卖行业务员的谢京伟,利用职务便利,在拍卖“刘晓庆”公司房地产等业务过程中贪污百余万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被告人谢京伟涉嫌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12月至2005年9月间,谢京伟在担任北京市拍卖行业务员期间,利用拍卖项目的联系、签约、返款等全部过程的职务便利,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分局委托拍卖“刘晓庆”公司房地产、北京兴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委托拍卖房产、北京物润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拍卖惠普设备的过程当中,编造上述项目是其私下设立并任总经理的北京昊鑫皓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介绍、促成的谎言,以需要支付中介费、佣金等名义,从北京市拍卖行骗取公款共计100余万元并予以侵吞。
公诉机关认为,谢京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侵吞公款,情节严重,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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