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3-31 星星生活-星网
加拿大:庇护天堂VS司法正义
自由世界的加拿大有《权利与自由宪章》护体,有堪称世界比较早的《引渡法》,有遍布全球的引渡协议伙伴国,有精美绝伦的遣返司法制度作后盾,本该是形形色色的外国犯罪分子的致命克星,不过,遗憾的是,世界各角落的富翁级犯罪分子正方便地利用加拿大号称世界上最宽松的移民制度,源源不断地登陆北美枫叶之国,掷下重金,为其犯下之罪免于被本国诉讼和刑罚而寻求庇护。加拿大正引发全球性怒火。
泰国数度被“戏弄”
泰国已经与加拿大斗法逾十年,为两名藏匿于加拿大的逃犯引渡回泰国受审而大伤脑筋。迈克尔•克劳斯,被控于1996年在泰国旅游胜地芭堤亚杀害泰国普通法妻子苏瓦妮•拉塔纳普拉夸,于当年潜回加拿大。拉克什•萨克森纳,被控侵吞曼谷商业银行8800万美元,1997年逃到加拿大。这个金融大贪官是引发当年泰国货币汇率异动并最终酿成震惊全球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有功人士”之一。两人都藏身于温哥华低陆平原,都重金聘请着名律师。
加方数度“戏弄”泰方。不列颠哥伦比亚最高法院装模作样作出裁定,有充分证据可以把这两个泰方追捕的逃犯引渡给泰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长亲自下达了引渡令,甚至在贪官萨克森纳案中,竟先后下达过两次引渡令。但随着新的法律程序的启动,刚刚作出的裁定或签发的引渡令马上就变成一纸空文。泰方从正义得到伸张的兴奋中跌入无比的怨恨和失落中。
比如故意杀人罪嫌疑人克劳斯的引渡案,司法部刚一下达引渡令,克劳斯的律师就上诉至不列颠哥伦比亚上诉法院,这一程序的开始,意味着案件将在没完没了的“判决─上诉”圈中打转,一直打到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方才罢休,那将是个足以让黑头发熬成白头发的漫长司法讼争。
加方要泰方作出保证,保证对引渡犯不使用死刑。泰方答复,是否判处死刑是独立的司法机关的份内事项,并不是一件可以在两国行政机构层面上商谈之事,行政部门无权干涉司法活动。泰方表示,泰国有国王赦免机制,犯罪嫌疑人一旦定罪判死刑,往往可以得到泰王赦免,改判为终身监禁。
据大赦国际观察,泰国最近一宗死刑的执行发生在2003年12月12日,已经有多年没有执行死刑。泰国已经完成起草废除死刑的法案,正在立法机关审议。
然而,加方还是采信了辩护律师的意见:“通常不执行死刑说明往往有例外。”加方施加压力,要泰方保证克劳斯以过失杀人罪受审,这基本上赤裸裸地干预别国内政,也不符合司法活动中颇为流行的“辩诉交易”中的原则。
去年发生的泰国不流血军事政变让加方找到借口,加方表示,所有引渡程序无限期中止,直至加方有关部门完成对泰国国内政局的形势评估。已经被加方收押入狱的贪官萨克森纳遂被加方释放,萨克森纳案成为加拿大历史上历时最长的引渡案,到目前为止,也依然看不到引渡案可以画上句号的一天。
在泰国官员眼里,与泰国签下庄严的双边引渡协议的加拿大既不准备履行引渡协议中载明的引渡义务,也不尊重作为主权国家的泰国国家尊严。泰国已经在国际上与26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泰国认为,加拿大是所有引渡条约缔约国中态度最为傲慢、情绪最为反复无常、办事最为拖沓的国家。泰国有十二分的理由对加拿大“恨之入骨”。
菲律宾司法体制受诘难
菲律宾对加拿大的“气”不见得比泰国少。
现居住于加拿大里士满市的菲律宾人格罗里娅•陈科,被控伙同其加拿大籍丈夫法思蒂诺一道诈骗菲律宾政府7500万美元。潜逃至加拿大后,一直未能引渡回国,已经6年了。
而双手沾满了菲律宾人民鲜血的罗德尔浮•帕西菲加德在加拿大受到优待,更是气坏了菲律宾人民。
1986年,安蒂克省的汕荷塞市广场。省长伊文利奥•杰佛尔正穿过广场,两辆载满荷枪实弹武装人员的车辆迎面冲来。暴徒们对着省长射击,省长跑出50米,就倒在血泊中死亡,身上中24颗子弹,其中9枪是致命伤。
这伙暴徒的首领就是罗德尔浮•帕西菲加德,他除了参与暗杀省长之外,还卷入了多起袭击支持阿基诺夫人的选民的流血事件。这次暗杀引发了菲律宾历史上最为罕见的政治革命,以阿基诺夫人领导的民众爆发了“人民权力”的和平起义,推翻了统治菲律宾长达20多年的独裁者费迪南德•马科斯。罗德尔浮•帕西菲加德被控1项故意杀人罪和4项故意杀人未遂罪。然而,他于1987年非法入境加拿大,寻求政治难民地位。
为了让帕西菲加德绳之以法,菲律宾在1990年与加拿大签订了引渡条约。一年后,加拿大履行引渡法规定的义务,逮捕了帕西菲加德,准备把他遣返给菲律宾。
虽然加拿大行政部门表现出合作的一面,但其司法审判部门却一开始就没有给菲律宾好脸色。多伦多上诉法院以被引渡人可能会遭到虐待和未经审判的羁押为由,撤销了联邦司法部长的引渡令。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也驳回了联邦司法部长的搁置多伦多上诉法院判决的请求。加方法院拒绝引渡的表面理由是,加方认为被引渡人可能得不到公正审判,因为菲律宾的司法体制之腐败程度令人无法接受,其糟糕透顶之程度,“震撼加拿大民众的良知”,侵犯了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所赋予的权利和自由。
加拿大法院无视阿罗约政府多次作出的给予被引渡人公正审判的庄严承诺,放任杀人犯在加拿大境内逍遥法外,从而制造了另一种不公正。菲律宾参议员劳克松无不遗憾地表示道:“我不认为加拿大对菲律宾司法系统拥有道德权力。引渡条约就是引渡条约,它应该受到尊重。”
现在,帕西菲加德已经被加方释放,他又重新向加方启动政治避难程序。除以上所说的在加拿大的菲律宾逃犯外,还有为数不少的菲律宾腐败警官也藏身在加拿大。
印度旅加富人不受制裁
印度警方说,他们有一大群现居于加拿大的逃犯要引渡回国受审。这伙特殊群体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居于渥太华的苏布哈希•阿格拉瓦,他涉嫌2003年谋杀加拿大籍的姐姐阿莎•高尔博士;还有一个名叫辛格•格瑞瓦,领导着某一锡克教宗派,被控煽动流血骚乱;还有居于温哥华枫叶岭的马尔金亚特•卡尔•西德胡及苏尔杰特•辛格•巴德莎,他们被控伙同杀死西德胡的女儿。这些人都有个共同点,都是家底殷实的富人。
印度已经向加拿大数度请求引渡,并向国际刑警组织备案。加拿大皇家骑警派员到印度收集信息,但数度来回了,警方的报告还是没有出台。
印度特别调查官斯瓦兰•辛格气愤地说:“真是太恼人了!”
加拿大对印度说,你们抓捕加拿大人的法令与我们无关。
依照引渡法的“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加方本可以有理由拒绝引渡,但其前提是这些犯罪嫌疑人将受到加拿大法律的追诉,因为不引渡原则是建立在加方的法律属人管辖权优先于印度的属地司法管辖权的法律选择上,本国国民在境外的犯罪犹如本国国民在本国境内犯罪一样,同样受到正义的审判,这才符合引渡法中的“双重犯罪”原则精神。
然而,加拿大既不给印度充分配合,也不愿启动自己的法律检察程序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刑罚,令局外人看得莫明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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