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01 来源: 加中时报
加拿大可以称得上是由移民组成的国家,很多成为加国公民的人,都来自不同地方,同时也拥有另一个国家的国籍。於是双重国籍是公众十分关注的话题。虽然联邦政府表示,短时间内不会就这个问题进行检讨,但其实有些项目,就连本身拥有双重国籍的人都不知道。
其实由双重国籍引发的争议在过去也相当多,例如税务问题,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问题,一直都有争论。最近的争议就是去年黎巴嫩的撤侨事件。当有些地方发生战乱,国家自然要保当地的本国公民。於是加拿大政府动用大笔金钱,协助当地加国公民安全撤离。没想到之後不久,当地回复平静,之前撤回的人,又相继离开加国,返回黎巴嫩。这个事件立刻在加拿大引起热烈讨论,为什麽不纳本国的税,却还可以要求政府动用纳税人的金钱协助他们。双重国籍引起的问题就这样再次浮出水面。
从道理上讲,一个人本来就只应获得一个国籍。因为严格说来,一个人只会效忠一个国家。而入籍,就正是要某人向这个国家宣誓效忠。
保留原居地国籍,同时又持有加拿大籍,好处当然不少。其中包括:可以在其他地方或原居地有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合资格申领不同的社会福利;拥有物业,也不受任何限制,可以在加国或原居地居留。凡事都有利有弊,双重国籍也不例外,自然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和其它的问题。
首先就是在承认国籍方面。根据联邦移民部所讲,一名同时拥有加拿大籍和其它国家护照的人,如果持当地护照入境当地,则出了任何问题,加拿大政府都没有义务对其进行援助。举例而言,拥有加拿大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人士,如果使用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进入香港,万一在当地遇上问题,或是官司缠身,都很有可能不会获得任何加拿大政府的庇护或领事援助。
第二个不能忽略的问题就是税务,这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重点问题。每个人都知道,加拿大容许国民在海外工作,并且申报为非居民也不需要缴纳加拿大税。不过同时也需要付出代价,例如你就不可以享有加拿大的医疗福利制度,所获得的退休金也会有所改变。但是,其他国家就可能不同。比如美国,只要是美国公民,在全世界任何地方的收入都要纳美国税。双重国籍的税务问题,会因应各国情况而变得相当复杂。
有人说,拥有双重国籍,出入境都会方便一些。其实情况未必如此。举个例子,一对同时拥有葡萄牙籍的加国夫妇,要到葡国办理家庭事务,他们用加拿大护照进入该国。入境时一切顺利,出境就却招惹不少麻烦。原来根据葡萄牙的法例,本国人必须用葡国护照才能出境。但由於申请护照需要时间,这对夫妇耽误了好几个礼拜才回到加拿大,最後连工作都丢了。对於一些来自澳门的华裔移民,又通过某些方式获得葡籍的人士,这个例子可以提供你们很好的借鉴,要注意出入境时可能面对的问题。
相信很多来自中港台地区的移民,都会特别关注双重国籍的话题。或者先举一些例子。中国明文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除非宣称放弃中国国籍,否则就算合法拥有另一个国家的国籍,中方也不会会承认。另外,加中两国也有条款声明,持加拿大护照的中国公民进入中国,如果他的加拿大籍获得中方承认,他就要受到某些方面的限制,比如居留期限和在当地从事商业活动等等,就不如一般中国公民来得方便。於是,很多来自中国的移民,宁可只要加拿大的居留权而不要入籍。就是担心中国政府发现他们拥有加籍後,会取消他们的中国国籍,导致在中国工作受到非常多限制。
也因为这个原因,好多回流返回港澳地区的人士,因为需要经常到中国工作,也宁愿保留中国公民的身份。也有人说,很多国家都给中国或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免签证待遇,所以双重国籍对他们来说,其实也没什麽特别的好处。
至於香港方面, 情况又如何呢?
香港入境处高级事务主任周启德表示,一个人在香港,是否被视为中国公民,并不是看他持有的旅行证件,而在於他有没有申报国籍变更。换句话说,香港永久居民,如果不申请取消中国籍,就自动成为中国公民。就算长期不在香港,也不会因此丧失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当然,以外国护照作为旅行证件,也不会有任何问题。只不过身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不能享有任何外国领事的保护权。也就是说,只要香港政府承认了你的中国公民身份,即使你持有加拿大护照,加拿大也不能提供任何领事保护。
不过上述提到的,只是关於中国公民的身份。假如以外国公民身份在香港居留,就要申报国籍变更。同时,情况也会变得较为复杂。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居留权问题。
首先,在1997年7月1日前,已经是香港永久居民,或者已经在港定居;或者是1997年7月1日之前并没有在香港定居,但就在此後18个月内返回香港定居;再或者就在1997年7月1日後18个月都没有返香港定居,但返回之後连续36个月都没有离开香港。只要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条件,就可以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同时享有外国领事保护权。
当然,无法获得居港权,也不代表就不能获得入境权。入境基本上不会受这方面问题的限制,甚至还可以照样读书或工作。时间满了,一样可以重新申请居留权。
其实香港方面,对此类情况都有很好的准备措施。最明显就是更换智能身份证。当很多人担心返到香港换证,有些官员可能会问长问短,甚至拒绝申请。但周启德就说,香港特区政府已经预料到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但他解释说,好多人误解了居留权,认为居留权就是国籍。其实只要在97年之前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除非因为某些特别原因而被取消资格,否则不会因此而换不到身份证。凭藉有效的永久居民身份证,就可以换到新的智能身份证。
正如上述所提到的,拥有双重国籍,可能会有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观念,部申请入籍,只是拿一个加国永久居民的身分,然後就返回原居地工作,无论何时都可以重回加拿大。但也有人觉得双重国籍是一个大好优势,应该善加利用。有香港人返回香港工作,基本上都是没有後顾之优的。至於福利啊,税务啊这些问题,很多人也不怎麽在乎。而且,持特区护照的人,去好多地方都不需要签证。即使申请某些特殊签证也都很容易。
不过有人就认为,双重国籍概念本身有问题。本地会计师陈作人认为,双重国籍引发很好多问题,包括在税务上,甚至在国家观念方面。他说,有人会想获得双重国籍所给予的优待,但就不愿意付出其中的代价。
联邦政府之前已经提过不会检讨双重国籍的制度,相信很多人都会继续享受这项待遇。不过当中原来也有很多细节,牵涉到的并不单是加拿大一个国家,还包括原居地的法例也都应该了解清楚。特别是讲到公民权和居留权的问题,涉及的层面会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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