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谁是网民心中最有魅力的女人?”有百万网民参与评选的“2006中国十大魅力女人”午在北揭晓。林志玲、张曼玉、杨澜、王小丫、孙俪、张海迪、李冰冰、张晓梅、洪晃、张靓颖当选本届花魁。
“2006中国十大魅力女人”评选活动是今天上午召开的中国美容时尚周的重头戏。该活动从2006年6月份开始启动,3个月时间里,组委会收到了社会各界万余份推荐信,百名候选人。
本次当选的“十大花魁”分别有了自己的称号,杨澜获“博爱之魁”,王小丫获“睿智之魁”,李冰冰获“俊秀之魁”,孙俪获“原色之魁”,张晓梅获“柔韧之魁”,张海迪获“坚韧之魁”,林志玲获“美艳之魁”,洪晃获“叛逆之魁”,张靓颖获“清纯之魁”,张曼玉获“经典之魁”。
评选揭晓后,对于洪晃入选“十大花魁”,不少观众说:“真是一个意外啊!”
组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所有评选都是网友投票,组委会对于洪晃当选虽然惊讶,但是也表示祝贺。这反映了现代社会人们多元的审美观。”
名门“痞女:洪晃
章含之家走出的“痞女”
洪晃,一个出身名门的性情中女人,做事情绪化。辞去年薪18万美元的外企驻中国首席代表职位毫不犹豫;在陈凯歌大红大紫的时候,提出与其离婚……洪晃自嘲地称自己自由不羁的个性为“痞女”。
洪晃出身名门。外祖父章士钊是著名的爱国民主人士,母亲章含之是位出色的女外交官。
1974年,中美关系得到改善,我国公派了一批小留学生赴美求学。洪晃就是其中的一名幸运儿。那一年,12岁的洪晃来到了纽约,并自那时起打下了深厚的英文基础。
辞去年薪百万的工作
洪晃中学毕业以后,考入美国久负盛名的七大女校之一Varsser学院,学习国际政治专业,成为罗斯福夫人、凯瑟琳·肯尼迪夫人的校友。
洪晃不是目的性特别强的那种人,她属于兴趣性特别强的类型。她说她的成与败都取决于这一点上。做事情比较情绪化。
25岁时,洪晃已是一家外资企业驻南京代表,年薪高达7万美元。用她的话来说,在80年代中期那会儿,这种薪水都可以买一幢大楼了,但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又是在那样一个年代,拿着这种工资会有一种荒谬的感觉。在那个年龄,在洪晃的心目中,一次轻松愉悦的朋友聚会远比这个在当时可称得上是天文数字的年薪更具吸引力。至今,洪晃仍然认为那时的生活很刻板很乏味。每天的生活就是被谈判、合同包围住,天天都要和别人喝夜酒啊、应酬啊、催款啊、陪人家去卡拉OK啊,我觉得自己已经快死掉了。
为此,她在1996年辞去了年薪18万美元(约合153万人民币)的首席代表职位,与情趣相投的朋友一起投资了美国文特出版公司。这个公司的所有投资人都是留过学的华人,大家都想为中国的文化做一点事情。
婚后,她看着陈凯歌就难受
人们都知道大导演陈凯歌的妻子是演员陈红。可人们却很少知道在陈红之前,陈凯歌是洪晃的第二任丈夫。洪晃的第一个丈夫是美国律师。
洪晃是在1986年和陈凯歌走到一起的。当时洪晃正处于对她而言极为乏味的外企首席代表的生活模式中。认识陈凯歌等一批搞艺术的人,洪晃有一种被解放被解脱的感觉,因此经常在一起玩。
两个人结婚时,陈凯歌正处于拍《孩子王》的后期阶段,还没有真正像现在这样成名。他们离婚是在《霸王别姬》康城得奖之后,正是陈凯歌大红大紫的时候。
洪晃淡淡地说,其实离婚之前,他们已经分开了。之所以分开,是因为他看着我难受,我看着他也难受。既然这样那就别在一块儿过了。
这个离婚的决定,是洪晃经过认真考虑后主动提出来的。
说起陈凯歌,洪晃说:“这是一大误会。我们的性格根本水火不容,恋爱归恋爱,一不小心当了夫妻。”“嫁了陈凯歌对我来说是个锻炼,他是个性格极强的男人,他锻炼我怎么保持我的性格。”
洪晃在杂文《男人分两截》中说:“男人分两截。上半截是修养,下半截是本质。女人嫁给一个男人大部分是因为他的上半截,男人一般也不愿意暴露他的本色,特别是在女人面前,总是先把体面的上半截摆出来,把他的本色藏起来。”
走过40岁的交叉口,洪晃担任了《世界都市》杂志的出品人,担任了中国互动媒体集团的首席执行官(CEO),从富有金钱的商人到富有信息的文人,洪晃认为现在的她才算找准了最合适自己去走的一条路——一条在第三次婚姻中才获得解脱,富有中西双重文化气质的名门“痞女”所能走好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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