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4 来源:地产周刊
随着天气越来越暖和,虫子们都欢天喜地从土里爬了出来。地产界的害虫们也都蠢蠢欲动,在过去的一周里,行业网站和英文媒体披露了多起和地产有关的诈骗案件,本期“一周聚焦”将列此存照,以示警铎。
案例一、诈骗订金案
近日,安省房产委员会(Real Estate Council of Ontario)警告说,诈骗分子已将黑手伸向买房订金。在购房过程中,一旦价格和条件谈妥,Offer签完后,买方需要付房屋价格3-5%的订金给卖方经纪人。诈骗分子的具体做法是,先盗取一家需要开具大量支票的公司的合法支票,将支票上的受益人改成卖方经纪人,金额改成自己要交的订金数。同时在 Offer上附加对买方(诈骗方)有利的条件,然后宣称卖方未能达到一个或几个条件,继而要求将订金退给买方,从而完成整个诈骗过程。
为了使风险冒的值得,诈骗分子选择的房子的订金数一般都在2万以上。之所以能屡屡得逞,主要是因为这些被盗支票的大公司都是一个月才和银行对一次帐,等到公司发现支票被转付给一家地产经纪而来电查询时,诈骗者早已拿着订金销声匿迹了。
本报提示,为了防止订金诈骗,卖方经纪需要认真确认订金支票的来源,如果出票人和买方不是一个人,比方说买房子的是陈三两,但开订金支票的却是王二麻子公司,就要格外小心。另外,卖方经纪在接到订金支票后,要认真备份留档,以备将来查询。
案例二、装修诈骗案
最近,烈治文山的几家华人住户,因为雇用了没有营业执照的装修公司做住宅车道装修而受骗。该装修公司在合约上写明,先交1/4订金,完工后再收取其余四分之三的工钱。但他们将客户的行车道掘烂后,即“勒索”再要先交一半工钱,而当客户就范之后,他们又迟迟不完工,漠视客户投诉。由于投诉者连该“公司”的地址也不知道,省府消费厅收到投诉后也束手无策。
据受害者之一、烈市第16街夹景湾路地区居民钟先生称,1名白人男子于5月初在该华人聚居住宅区四处兜售住宅装修生意,刚巧他的屋前车道及车房都需要做维修,遂与对方签了两张共4000元装修费的合约。他说,当时他先交了1000元现金订金。合约上写明1天内可完工,同时等到竣工才交余下的3000元。怎知对方开了1天半工,将行车道掘烂后,即逼他再先交2000元,否则要等两个月后才再来开工。
当钟先生再交2000元现金后,双方又为钟先生的另一份公司商业楼宇装修合约而发生争执,该装修公司竟因而不再为钟先生的住宅完成装修。钟先生曾报警落案,但警方表示无能为力,只说若该装修佬再踏入其住宅范围时,可以报警控告对方闯进私人地方。他又致电向安省消费及商业服务厅(Ministry of Consumer and Business Services: 1-800-889-9768) 投诉,但钟先生只有该白人男子名片上的资料,幸好他私自抄下该装修佬的迷你货车车牌号。
消费厅其后确定上述公司并无注册登记,又查不出该手机号码持有人的资料,故建议钟先生于收到消费厅寄出的投诉申请表后,可将对方的车牌号码交给警方,希望查出车主的地址等个人资料,从而能派员调查。
消费厅也建议钟先生查出对方地址之后,应先自行尝试向对方发信要求解约及归还部分已交订金,看看对方反应。钟先生说,消费厅指该类装修工作有16天的解约限期,过期后对方可能有权依合约追讨余款。钟先生指出,对方已收了他3000元现金,他的车道及房子墙脚被铺得凹凸不平,其车房地也铺成「阴阳」颜色,部分更未完工,装修时制造的垃圾仍未清理。
据钟先生说,同1条街另有两间华人住宅也是上述公司的受害人,他们同样于行车道被掘烂后即被「勒索」要先交工钱,他们也同样就范,但其中1户被拖1个月仍未竣工,另一户更被拖了3个月,也全无办法。
本报提示:本案的焦点,在于装修公司是一家没有注册的“黑”装修公司,如果是正规注册公司,问题就好解决了。所以,在找装修公司时,一定要先看对方的营业执 照。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去办公室看看。一般有执照有办公地点的公司,可信度要高一些。
另外,如果工程比较大,还要问对方有没有工程保险。如果没有,出了问题有时候屋主也要负责任。比如曾经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有一个装修老板帮人做屋顶,他找了个小工来帮忙,结果小工不小心从屋顶摔下来受伤了,老板跑了,结果屋主要为之负责。即使老板没跑,他也可以控告屋顶太滑或别的理由,让屋主来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有工程保险,出了事故就不用担心会惹火烧身。
案例三、租屋诈骗案
最近,位于多伦多东区华埠附近的一位房东遭遇一桩诈骗案,被人骗去两万多元。这位55岁的房东称,今年4月他在网上发广告招租客,收到一名女子的电子邮件,该名女子表示愿意租该房间,并愿意支付3000元订金。 5月11日,房东收到女子寄来的订金支票,但是金额却是25500元,远超过订金数额。女子指示房东将支票存入房东自己帐户,然后要房东将多余的金额 22500元转给她指定的两人,房东就按约将多余的钱汇出。
但是5月23日房东却得到自己银行通知,告诉他女子给他的支票是假的,结果房东被诈骗损失2万2500元。
另外一名房东也遭遇类似诈骗案,该名房东收到一名女子寄来的订金支票,支票金额也是远远超过订金金额,该名女子要求房东将多余金额通过西联汇款汇到英国伦敦 某人帐户,该名房东到西联汇款准备将钱汇出时,西联汇款的职员认为其中有诈,建议他查清楚再汇,房东联络该支票银行,银行确定是一张假支票。
据安省省警反诈骗部门称,现在这种假支票超额付款诈骗手段频频出现,不单是房东成为被诈骗对象,市民在网上卖电脑和汽车时也会遭遇此类诈骗案。
本报提示:绝对不要接受超额支票;绝对不要将多余金额汇返给买家。
案例四、热水浴缸案
严格地说,这个案件算不上诈骗,它只涉及诚信问题。
安省Harrow市居民Sharon Gardiner买下了Nathan Mulder的一幢房产。买家大概是个泡澡迷,所以对热水浴缸非常重视,坚持要求在合同中加入保证热水浴缸正常条款后,才肯支付全额资金。于是,代理经纪在得到卖方肯定答复后,在条款中加入一条:卖方保证热水浴缸使用正常。
尽管卖方事后承认热水浴缸已经好几年没用过了,但在交易时却隐瞒了实情。房产交割完毕后,买主发现,热水浴缸蓄满水后,根本不能正常使用,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房产及内部设施有问题,一定要在交割日之前解决,交割以后出现的问题,责任归属就很难划清了。所以安省小额法庭(Small Claims Court)判买家败诉。买家接着上诉安省地区法院,这一次,他胜诉了。法官给出的理由是,保证浴缸正常使用的条款,并没有因房产的交割而终止,不管是交割前还是交割后,卖方都必须保证浴缸能正常使用。最终判决,卖方与代理经纪共同赔偿买主4500元,双方各承担50%。卖主为他的缺乏诚信付出了代价,代理经纪由于参与谈判和起草Offer,也挨了50大板。
本报提示:对卖方而言,保证热水浴缸使用正常,属于对自己房产信息的陈述(Sellers Property Information Statement,简称SPIS)。卖方在做此陈述时,必须诚实。对代理经纪而言,由于你是卖方的全权代表,任何经你手签署的文件合同,你都要负责任。对买方而言,在签署合同前,最好亲自看房,并请专业验屋师验房,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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