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07 来源:星岛日报
一家由新移民创立的小型租车行与顾客之间的一宗因车祸导致的原本简单的经济纠纷,导致警方以顾客偷车的罪名立案。当车辆被发现之后,偷车一案虽已撤销,但目前保险公司和警方正在对顾客是否构成索赔诈骗进行调查。租车行东主呼吁顾客与任何规模和背景的公司打交道,都要遵守法律合同,勿存侥倖心理。
位於史刁士道和窝顿路附近的翊程租车行是一家由大陆新移民李先生两年前创办的小型租车行。据李先生反映,5月初一位讲粤语的30岁左右的男子在公司租车,签了合同也买了保险,一切如常。不料5月5日这位客人在魁北克遇到车祸,撞坏了车辆。但他两天后才与租车行联繫,租车行表示按合同规定应由公司將车拖回到指定的修车行,顾客需支付大概2,000多元的保险垫底费。但顾客愤而拒绝,也没有透露在魁北克存车的地点。之后,顾客的联繫电话一直打不通。租车行5月 11日报警后,警方认为顾客已构成偷车並立案。
当事人被调查
但不久之后,一家非翊程租车行指定的修车行来电,表示车在一星期前已经被顾客拖到这里,现在需向保险公司申报费用。保险公司验车的结果认定是车辆报废,並將车带走。李先生表示,儘管车已经找到,警方撤销了偷车的指控,但保险公司和警方还在调查车辆损坏的情况,正在等待魁北克的警方事故现场报告。因为,从事故的发生到车辆的发现经过了许多天的时间,且也非租车行指定的拖车和修车公司负责整个过程的运作,因此如果发现目前汽车的损坏情况与事故现场不符,则当事人就会有诈骗保险的嫌疑。
太轻率处理
李先生还表示,现在已经请律师准备对顾客欠费进行起诉。顾客至今还没有付租车费、保险垫底费及其他一些相关费用。
面对这样的事件,李先生深有感触。他说,在很多人的心目中,中国人开的公司没有那么严格的规范,因而即使有合同也不必照章执行。这件事情如果发生在大的租车行,可能顾客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轻率地去处理。其实,华人开公司是希望给同胞一些便利,但这並不意味著可以將这种便利、灵活视为没有规矩。儘管他经营的是小公司但向政府申请的手续一样也不少,同样像大公司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李先生还表示,据他了解周围的一些由华人经营的小公司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他认为,一些在这里没有永久居留身分的客人的过客心態,使他们不那么重视要遵守这里的法律,而总是抱有侥倖和逃避的心理。一些年轻人对后果考虑的也轻率。但加拿大是法制国家,像本次事件,如果撞车后,立即与车行取得联繫,按合同办事,就不会有这么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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