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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因私护照 明年起不再延期

2006-08-20 来源: 世界日报

应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所有中国驻外使领馆从2007年1月1日起,将不再办理因私护照延期。护照到期者必须办理换发新照。

在明年1月1日之前,中国驻外使领馆仍可办理97版中国护照(持照人照片直接扫描打印到护照上的版本)的延期手续。在此日期后,所有即将到期的护照均须办理换发新护照。

97版中国护照的延期手续可在护照到期前12个月内办理。符合此项要求且需要办理延期手续者,可在今年内亲自赴中国使领馆办理延期手续。

2007年「护照法」实施后,中国因私护照有效期将满者,应依法换发或补发护照。新颁发的因私护照有效期分两种,未满16岁的申请人核发五年期护照;16岁(含16岁)以上的申请人核发10年期护照。

中国外交部发出的通知还强调,因公护照的有效期仍维持现行做法,根据实际需要办理换发或补发。

取消护照延期将对海外中国公民造成不便。如原本可以用邮寄方式办理护照延期者,将必须亲自到使领馆提交换发护照申请,且护照换发或补发的费用比延期要高。

中国大陆已批准加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并于今年4月29日由全国人大通过了「护照法」,颁布了公约的相关内容。为便利全球范围内的跨国界人员流动,「航空公约」缔约国不得对其核发的护照等旅行证件办理延期手续。

在使领馆办理护照延期手续之前,请先登录中国驻各国使馆网站,查阅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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